admin - 2007-11-26 9:03:00
1、装修问题回复
A、装修公司及装修材料商问题:
回复:物业公司作为为全体业主服物的机构(并非个别业主所说的狗),前期考虑项目距离市内有一定路程,特安排几家装修公司及装修材料商上门服务,初衷是为了方便业主。
声明:在小区内的所有装修公司及装修材料商和物业公司无任何关系;
所谓“十万入场费”纯属道听途说,子虚务有;
在外立面上物业公司的确有要求,需按国家要求保持统一性,但并未指派任何一家 单位和个人专管;
2、小区停车场收益问题
回复:毫无置疑的按“物权法”规定归全体业主所有,用来补贴物业及公共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持秩护。我们将每半年对全体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3、业委会问题
回复:目前小区还未达到组建的条件,一但条件成熟物业将在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和全体业主成立合法的业委会。
致歉函
尊敬的全体业主:
面对小区业主的各样抱怨,我部深感歉意。我部将加强管理弥补前期管理中的各项不足之处,还望各位业主善待物业,继承关注物业,备加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