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草 - 2007-12-4 9:37:00
今天看到媒体发布的信息,三个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开发商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看到这条规定以后真的是哭笑不得,一方面觉得政府顺应民意出台了政策,另一方面,实施的监管真的能像政策定的那样说到做到么。
咱们来看看现在发售的楼盘里,基本上没有一家支持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上限只有60万元,现在买个房子动不动就100来万,60万的金额又能顶什么用呢,再者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拿到上限的贷款额,还要看每个月缴存的数额来审贷呢。如果交的少的公积金能贷多少钱出来呢
另外,政策的制订本身就有客观的因素在其中,开发商之所以不愿意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我想未必是放款时间长的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的低下,资料要求之多,也许都是制约公积金贷款发展的瓶颈,这些问题,政府如何考虑的呢?
再者说,明知道开发商不愿意做,出台政策强制开发商可以做,有多少开发商可以遵守呢,
我觉得倒不如说让已购房人可以自由从商贷变换成公积金贷款,这样公积金的运用范围会扩大很多,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实惠,因为开发商不愿意,将来我们也可以自己变,以不变应万变,可是现在的公积金根本不支持这种转换,200多亿元的积压资金,公积金管理机构就算存个定期能有多少收益呢,一方面贷款吃着贷款人的利息,一方面严格的条件放不出贷款吃着缴存人的存款利息,太不任道了。
强制政策的出台真的是一个笑话,执行力的薄弱和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老化思路,最终影响的还是购房人的真正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