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规 约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本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__________;
建筑区划座落:成都市_____(区、市、县)_____ 街道_____段(巷)_____号;
建筑区划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建筑区划构成(包括经济技术指标,见附件一);
建筑区划所属物业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类型物业)。
第三条 (物业管理模式)
本建筑区划内,实行由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双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共同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养护,并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物业管理模式。
第四条 (物业共有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_____ 、_____ 、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__、_____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