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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地震中房屋倒塌 灾区土地使用权仍在

2008-05-23 来源:百灵网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专家称地震中房屋倒塌 灾区土地使用权仍在

 房屋倒塌 土地使用权仍在

    相关专家表示,房主如不愿原地重建可要求退回剩余土地出让金

    四川汶川地震导致很多民宅倒塌,受灾民众不仅失去了亲人,更失去了财产,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倒塌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如何确认?昨日,记者就其中的部分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房屋倒塌 使用权未变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物权法专家崔建远认为,对于已经灭失了的房屋,其后果只能由房屋所有人承担,尽管他们可能手上还有房产证,但是不能以此主张权利。

    但他同时表示,在法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前,所有人依然拥有他应有的土地使用权。业主如果统一想在原有土地上盖房,那么经过业主委员会决定、政府各个部门批准以后,可以在原地建设。

    不愿重建 可获补土地金

    崔建远表示,失去了房子,又不想在原地盖房的所有权人,可以根据物权法148条的规定,要求根据土地使用批准年限剩余的时间退回土地出让金。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灿也认为,房屋被毁并不意味着灾民财产的完全灭失,“在70年之内,理论上来说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仍归原有业主”。

    异地重建 政府可能补偿

    对于北川这样确定将异地重建的县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易宪容分析,这意味着原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失去了意义,所以政府可能在灾后重建时对灾民进行一些货币化的补偿。

    “但是要区分被毁房屋的性质,如果是自住房屋,政府应当进行合理的安置,但如果是投资性住房,个人承担的比重则将更高。”易宪容说。

    个案

    一单位6孤儿房贷犯难

    该单位厂房倒塌,其他员工也面临还贷压力一夜之间,映秀镇映秀湾发电厂发电部的员工子女中,多了6个孤儿。

    昨天,该厂发电部员工称,这6名孤儿的父母生前均按揭买房。他们担忧,这些孩子无法面对父母逝去后留下的购房贷款。

    王勋洪等人在都江堰市都江园瑞园小区门前搭建帐篷,他们是汶川映秀镇映秀湾发电厂发电部员工,许多同事都在该小区按揭买房。地震后,该小区楼房出现裂缝、倾斜,大家都搬到外面的帐篷里住下。

    王勋洪以20年按揭购买了一套124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还款700余元,目前还剩16年还贷时间。他说,前天,都江堰市防震中心的工作人员到该小区做检测后告诉他们,等余震过后,有裂缝的楼房可做填充加固,还可继续住人。

    房屋还在,让王勋洪和几位同事感觉庆幸,但他们同时担忧:他们的工厂在地震中全部倒塌了,善后还是问题,如何有能力还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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