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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大厦销售内幕 第一烂尾楼咸鱼翻身?

2008-07-09 来源:广州日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中石化大厦销售内幕 第一烂尾楼咸鱼翻身?

即便以现在的标准看,中诚广场的外观、内部装修也毫不逊色。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稀缺的写字楼资源,直接决定了中诚广场在烂尾之后也是抢手的“香饽饽”。其间,大小房地产商纷纷参与角逐,消息瞬间万变。2002年10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对中诚广场项目进行整体处理,最终它被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联合收购。2003年,骏鹏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媒体披露了中诚广场的收购“内幕”,声称:“只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执行文,项目立即启动。某银行已向买方提供了13 亿元的资金保证。”正是这份银行保证书,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发出通知,同意由金贸、骏鹏两公司共同收购。

  当时,不少人都认为,广州市这块最大的“烂尾楼”工程要“咸鱼翻生”了。然而,谁也没想到,这次盘活竟然牵扯出了数起罪案。

  国企入主中诚广场终安宁

  骏鹏公司创办人是广东潮阳人范骏业。本报2006年5月30日报道的《中诚广场烂尾8年内幕》披露:为了启动中诚广场项目,2003年5月,范骏业准备向广州民生银行贷款10亿元。由于他此前尚有1.9亿元贷款未偿还,所以新的贷款项目未得到批准。此时,范多年的朋友、广州市开发区东区公司原董事长陈楚原为解范骏业的燃眉之急,动用国有资产4000万元为骏鹏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后被开发区党委发现并及时报案。陈楚原因此被广州市检察院送上法庭。虽然法院认为上述4000万元是单位借款,而不是陈楚原挪用公款,但由此牵扯出其他多宗犯罪事实,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第二个受牵连的是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原副行长凌敏。警方查明,2004年2月,范骏业勾结凌敏从天津农信社骗取资金1.955亿元。2004年,凌敏因涉嫌诈骗而被天津市公安局拘留,自后媒体上再没有关于他的公开消息。范骏业还涉嫌于2004年利用虚假合同骗取资金2.5亿元,并将这笔钱全部投放收购中诚广场项目的银行专户。范骏业本人一度被两地警方通缉,此后不知所踪。

  2004年12月,中诚广场另一个收购方金贸公司向广州市中院提出申请,希望独家收购中诚广场。2005年,该方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并要求其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将9.24亿元收购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当时就有消息称,这笔资金并非来自北京金贸,而是深圳一家担保公司,而这家担保公司背后则是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后者隶属中石化集团。2006年,中石化与广州金贸初步达成购买协议,将中诚广场两栋写字楼塔楼中的一栋作为自用。其间,仍有些许变动,但自从中石化入主之后,中诚广场再无大的波澜。

  这里是广州房地产的缩影

  网上曾有这样一段描写:“广州,中国房地产业商业化起步最早的地方;天河北,广州房地产最奢华的地方。在中信广场——天河北最高档的写字楼上班的骄傲的白领之中,不少人原本可能是想去隔路相望的中诚广场的。即使是现在,中诚广场庞大的体积、超前的设计、应有的地位,在广州仍然是首屈一指……中诚广场可以说是广州房地产十几年来的一个缩影,一个范本。”

  过去十几年中,中诚广场曾几次试图“咸鱼翻生”。这一次中石化入主,再次开始了复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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