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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机关集资建房 一律不得供地

2007-10-12 来源:成都商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记者昨日从国土资源部网站获悉,9月3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确保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土地供应。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严禁新征用或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对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根据通知要求,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

  建设部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2003-2006年,全国城镇住宅年均竣工面积超过6亿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23.6平方米增加到27平方米。2006年底,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达到80%以上,新建住宅的工程质量、功能品质、环境条件明显提高。(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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