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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重点 各银行相继出台第二套房贷细则

2007-10-12 来源:成都日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二套房贷细则让人眼花缭乱

  从这个月开始,第二套房的银行贷款将实行新规定,首期至少付4成,利率也相应提高,各银行相继出台了第二套房贷的细则。对于究竟是以夫妻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清了第一套房的贷款再买房算不算第二次房贷、第二套房贷以怎样的利率执行等问题,各家银行的标准都不尽相同。

  第二套房贷·界定

  以什么为单位界定?

  以夫妻为单位

  央行:针对前一段时间第二套房贷新政推出后,市场对于“第二套房贷”概念的界定存在的理解差异,央行副行长苏宁前天明确表示,“第二套房贷”指的是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有过一次房贷记录的购房者再次贷款购房的行为,而并不是此前一部分人理解的“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两次购房贷款”。

  苏宁表示,在9月底央行和银监会推出“提高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的房贷新政后,曾有一种理解认为“第二套房贷”指的是一个贷款主体在同一家银行的第二套房贷,苏宁表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统和所有商业银行联网,只要一个贷款主体在这个系统中留下过贷款记录,他(她)与其配偶再次办理按揭贷款即为“第二套房贷”。

  中行四川省分行:夫妻双方无论以谁的名义按揭过一套房产,再次按揭购房都按照“第二套房”四成首付、最少1.1倍利率的政策来办理。

  以个人为单位

  深发展银行成都分行:深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初步商定的结果暂时以个人为单位界定,即第一套住房如果是以丈夫名义贷款购买的,再以妻子的名义另外去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不会被视为“第二套住房”。

  招行北京分行:该行“第二套房”明确为“以个人为单位”。根据细则,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察购房者的房产情况。假如在一个家庭中,已经以丈夫的名义贷款买房,那么妻子或其子女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如果在央行征信系统里没有他们的名字,是可以不受以上限制的。

  与是否结清贷款有关

  无论结清与否都视作第二套房

  深发展成都分行:对于个人以往已经结清了贷款、再次按揭购房的情况,仍视为“第二套住房”,按照四成首付和至少1.1倍利率执行。

  江苏省中行:凡是能查到有过房贷记录的,无论是否结清贷款,只要再次贷款,都视作买第二套房。

  房贷已经还清仍算为第一套房

  浦发南京分行:只要此前房贷已还清,无论第几次申请房贷,都可按照目前购买第一套房的优惠政策执行。

  工行北京分行:若首套住房贷款已结清,再购房还执行第一套购房政策。

  第二套房贷·利率

  深发展成都分行:1.1倍只是底限

  深发展第二套房贷按照四成首付和至少1.1倍利率执行。对于利率的上浮问题,深发展相关工作人员表示,1.1倍只是底限,如果是第三套、第四套住房,都有可能会视具体情况再上浮。

  工行广东省分行:固定利率提至1.3倍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依照工行总行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借款人使用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其购置住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经总行授权开办固定利率贷款的分行,对借款人选择固定利率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总行最新发布的同期同档次固定利率的1.3倍。

  第二套房贷·本地

  开发商:大假后面临退单高潮

  央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后,记者获悉,虽然银行没有暂停对第二套房的贷款业务,然而大假后的这两天,开发商正面临着一轮退单高潮。

  虽然银行方面对于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没有最后确定,不过他们并没有暂停第二套房按揭贷款业务。然而,记者从本地多家银行获悉,目前细则并不是问题,因为国庆大假之后的这两个工作日,基本上少有市民来办理这项业务。究竟原因,一位银行业内人士透露,这个新政的“威力”已经显现,很多开发商这两天都在接受退单——本来应该进入贷款程序的第二套房购房者,由于首付和利率的突然提高,纷纷决定放弃买房的计划。

  工行:严限连续三月违约者再贷款

  据工行四川省分行相关人士透露,总行的文件规定,在办理贷款购房业务前,尤其是第二套房的购房者,要先通过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如果申请人在之前有贷款购房连续三个月违约还款的记录,则“禁止或严格限制”该人再贷款购房。同时,工行规定,对于第三套住房贷款的申请,必须要报省一级分行申批,视情况进一步提高首付和利率。

  第二套房贷·重庆

  部分人买第二套房 首付提至五成

  重庆房贷又一次在国内率先提高首付门槛,部分人群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将提高到购房款的50%。此外,这些银行还可能根据购房者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同时对其执行提高贷款利率10%—20%。

  “现在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银行的重庆分行等几家银行在发放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时候,基本都是按央行、银监会9月28日的通知的最低标准在执行。”一位消息人士10月8日对记者称,也就是第二套住房执行首付40%的标准。

  不过该人士援引该市一家银行机构房贷部门负责人的话说:“如果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每月需缴纳的按揭款高于其月收入的一半,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要求必须首付五成,此外,银行方面还可能进一步根据房贷申请者的收入及其信用情况,决定是否对其同时执行提高房贷利率10%—20%。”

  如系夫妻购房,则考察依据是其家庭月收入;如系个人购房,则考察依据为个人月收入。

  综合法制晚报、北京晚报、第一财经日报、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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