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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1部门要求做好扩大内需用地保障管理

2008-12-31 11:17:01 来源:新华网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11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土

 

  地规划统筹和计划调控,加快用地报批和供应,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以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30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11部门的联合通知要求加强对扩大内需各项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和计划调控。发挥规划对扩大内需各类建设用地统筹和管控作用。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近期建设急需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用地需要。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前提下,统筹安排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

 

  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控和引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统筹安排明后两年土地利用计划,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础上,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要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和供应。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后初步设计阶段,要同时开展用地报批准备工作。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保障服务,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保障力度。要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征地程序。要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要依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未依法将有关费用足额支付被征地村组和农民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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