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登陆 | 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你的位置:163房产首页地产资讯楼市新闻 > 山西局长36套房获刑20年
24小时最热门
地产生活
图片快讯
合作媒体

山西局长36套房获刑20年

2010-9-1 14:48:48 来源:北京晨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6处,家财达数亿元。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被誉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二审判决结果。上诉人郝鹏俊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郝鹏俊的妻子于香婷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4月15日,郝鹏俊被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妻于香婷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郝鹏俊夫妇被判处1.7亿元巨额罚金。法院判决后,郝鹏俊等人提出上诉。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部分予以维持,部分予以改判。

  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郝鹏俊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上诉单位成南岭煤业、上诉人于香婷、于小红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事实清楚,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应予维持。认定上诉单位成南岭煤业,上诉人郝鹏俊、于香婷、于小红犯逃税罪,依法判处是正确的,但以逃税罪判处的罚金数额不当,应予纠正。

  二审审理查明,郝鹏俊、于香婷为成南岭煤业实际控制人,于小红为成南岭煤业法定代表人。2003年至2008年间,成南岭煤业采取种种手段逃税、骗取火工品。郝鹏俊以公款购买电缆、支付矿井设计费用于成南岭煤业。郝鹏俊还以虚开发票等手段抵顶向蒲县煤炭局的借款。

  郝鹏俊称其在一审开庭时反映过蒲县县委某领导向其索要5000万元的情况。经审查,经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认定上诉人郝鹏俊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并提供了书面调查结论。

  蒲县监察局对郝鹏俊利用职权的非法收入全部予以没收、追缴,上缴国库。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系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本站广告规格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