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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按揭”试水期延后 “以房养老”差点啥?

2007-11-09 来源:四川日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10月初,业内传来消息,我国首个试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当月将正式挂牌营业。然而,一个月过去了,11月6日,当记者再次致电北京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时,相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公司预计11月底开张,但“以房养老”的事还要推迟,“还有一些具体执行方案需要研究”。有业内人士表示,“以房养老”3年前就开始酝酿并引起热烈讨论,如今试水日期一拖再拖,说明我国养老方式要走出“养儿防老”传统模式变得多元化,还有不少障碍需要破解。

  “倒按揭”让老年生活更有质量?

  “以房养老”,就是人们俗称的“倒按揭”。有房的老人可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

  10月,记者在网络上对“以房养老”模式的认同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63%的人赞成推行“以房养老”,其中,18%的人表示自己会尝试 “以房养老”模式,有52%的人表示,虽然赞成该模式,但并不确定以后是否采用此模式。

  成都44岁的公务员张国庆对“以房养老”模式十分推崇,认为一旦推行,带来的将是更有质量的老年生活。“退休后,每月拿着较充裕的钱享受生活,临终前微笑着告诉身边的人:我终于把房子所值的钱全部花出去了。”

  据了解,目前给付金的计算是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并按平均寿命计算,分摊到投保人的预期寿命年限中,而通行的“以房养老”险种投保人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为此,张国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可以在62岁之前拥有2套房子,每套130平方米,如果留一套给孩子或者自己出租,另外一套评估后房屋现价为50万,按预测寿命计算基数10年计算,10年后房屋折损和房屋土地增值相抵消,保险公司扣除预支贴现利息25%(按年息6%计算),按75%计算给付额为37.5万元。分摊到每月,从62岁开始,每月至少可以得到3000元,这将大大提高每月的生活质量。”

  以房养老,不是潇洒是无奈?

  11月3日,阳光灿烂。南充科苑街一机关宿舍大门口,几位老人正坐着小板凳围在一起聊天。说起“以房养老”的事,几位老人都有些叹气:年轻时为房子作奴隶,老年后以房子为依靠,这不是潇洒,是部分老年人无奈的选择。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有三部分,即社保、商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其中社保旨在基本保障,商业保险更适合年轻人,企业年金只有少数企业才能享受。通过“倒按揭”方式,将老年人的资产通过配置变成资源,弥补了保险体系的一大缺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愿意接受“以房养老”模式的人,往往不是符合“以房养老”模式的目标人群,更多的年轻人和中年人是支持方,而退休后收入急剧下降、退休前养老积蓄不足,理论上最适合这一模式的老人,他们的住房基本都用于别的用途:留给收入不高的子女,或留在手中以防疾病之需。

  “如果我们不顾亲情,以房养老,会给别人造成子女不孝的感觉,让孩子们承受不必要的舆论压力。”64岁的铁敏大妈说得很诚恳。

  省老龄委调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接触的老人也有赞成这种方式的,不过认为,这种方式只是一种补充养老手段,不能作为主要养老方式推行。

  试水面临四大悬念

  业内人士对“以房养老”险种的市场预期普遍担忧,认为房产如何估价、倒按揭计划如何制订、如何激励和规范银行操作,都是将要面临的难题。此外,每个人的生存条件也是决定这一模式是否实行的关键因素。

  悬念一:房价波动太大,估值和预测都相当困难。有专家认为,在我国房价波动大,容易引发纠纷,甚至出现大面积违约局面,如何规避是个巨大悬念。

  悬念二:房产变现的难度也使得“倒按揭”危机四伏。我国的房产流通市场还不健全,保险公司手中的房产,如无法随时变现,就会积累成巨大风险。

  悬念三:缺乏推广土壤。我国目前法律,从某个角度看是鼓励继承遗产,使“倒按揭”缺少生存的土壤,能否出台政策支持,还是一个问题。

  悬念四:寿命精算的技术难度很大,按预测寿命计算基数10年计算,如何推算10年后人们的寿命?技术还存在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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