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非耕地部分大约占农地总量的22%~30%,若拆并、搬迁集中修建住宅,将可以腾出2/3的农村集体土地的非耕地。”成都市政府的官员称。于是,成都市政府近年来实施了“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和“农民集中居住”等新尝试。
2007年6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要求成渝两市从实际出发,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随后,成都市市长葛红林公开表示:始于2005年的“金土地”工程已经整理土地70万亩,增加有效耕地面积8万亩。2007年年底前,成都市将有4000多农民变为市民,并可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从2003年至今,成都已有近27万农民主动离开土地,自愿住进城镇或农村新型社区;近30万失地农民享受到养老和医疗等保障。
但是,成都市腾出的土地的用途也引起了人们的遐想,尤其在城市周边土地越来越少,房地产价格越来越高的2007年。此中,成都的“小产权房破冰”、 农民“土地换社保”等新土地政策改革尝试不仅在理论界引起强烈争论,甚至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然而,这些正在发生的事件却饱含着能够窥探中国社会未来土地政策的重要意义。
“小产权房”火爆销售
“没有政府的允许我们不可能盖起这么大的楼盘,你们可以放心。”2007年11月的成都市北郊,还在大兴土木的“北湖印象”楼盘售楼小姐不断对前来看房的顾客说,“但我们不是卖房子,而是按照合同提租给住户70年的住房使用权,而不是产权;所以这些房子是不能进行银行按揭和抵押的。”
人们之所以不放心,是因为这里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又叫“乡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随着成都市推进城乡统筹的一个重要步骤——“农民新居工程”于2004年的实施,政府逐步对全市150万亩宅基地全部进行整理,集中修建175个农民住宅小区,而这些工作为“小产权”房的大量出现提供了足够的土地供给。成都市在中心城区198平方公里的区域内,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这些被称为“198”的区域经过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后不再调整,各区县负责执行,市规划局负责监督。
“我们‘北湖印象’的工程开发属于‘198’范围,得到了政府批准。”售楼小姐说,“所以你们更需要考虑的是房屋质量和价格等,而不是楼盘建盖是否违规。”
据有关资料,“北湖印象”规划面积500亩,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可以容纳2万人居住。其所在的同乐村经村民大会投票表决,成立了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乐迪投资有限公司,村支书黄德银任法人代表,全体村民将1600余亩土地托管给乐迪公司进行新型社区建设与集中流转。随后,乐迪公司以招标方式,确定四川祥普实业公司全额投资修建住房、商场和医院等设施,工程竣工交付后,乐迪公司将社区住房的35%用于对外租赁,租金用来支付建筑方的投资成本与建设应得收益。事实上有知情人透露,被用来“租赁”的住房远远大于35%的比例,“否则投资方就无利可图了”。
尽管中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最长为20年,也就是说所谓“70年的使用权”的租赁合同根本无效。但“以租代售”打政策擦边球的情况,在成都市的“小产权房”销售情况中广泛存在。在很早以前,农民把土地出租给别人进行经营的情况就普遍出现,当然那时候的土地更多是被用来栽种、养殖或修建厂房等,建盖成房屋、特别是大规模居民小区的情况很少。
到2005年,“北湖印象”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角色”,被誉为“成都‘小产权房’的领头羊”。目前,成都的“小产权房”单价一般只有周边商品房的一半或更低,价格优势非常明显,销售也很火爆。
据成都本地一些媒体调查:类似的“小产权房”在成都市远近郊区已遍地开花,共计有200余处之多,在郫县郫筒镇、武侯金花镇、双流华阳镇以及龙泉、新都、新津、双流和温江等地,都能看到小产权的身影。它们有的是以农民安置房名义对外租售,有的则直接以房产项目对外销售,形式均与“北湖印象”大同小异。
“除了房屋性质特殊外,‘小产权房’的设计、建设和监理及验收等程序上与普通商品房并没有什么分别,很多房屋还在设计图上就被订购了。”在成都小产权房的购买大军中,包括了公务员、专家和学者。
“既然多数人买不起房,但是又不能没有地方住,所以‘集资建房’、‘变相集资建房’和‘小产权房’等情况必然随之产生。”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朱明熙说,成都市城里人购买建在农村的“小产权房”,早在10多年前房地产业刚刚起步时就已出现,只是最近两年,房价急速攀升,在人们的购房压力日益增加的情况下,才变得显著起来。2007年6月,中央决定把成都市和重庆市设立成“城乡统筹试验区”,也为小产权房的逐步合理化找到了政策筹码。
对于“小产权房”未来的命运,是会面临“政府征地即灭亡”还是能够“转正”,成都市一名管理房地产的官员也告诉他的记者朋友:“既然能够盖,那么是肯定可以买的,至于以后的政策只可能越来越宽松,但是最终能不能办理《房产证》,现在还说不清楚,因为政府还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
事实上,“小产权房”的问题如此敏感,实质是因为牵动着许多与“小产权房”息息相关的利益各方的神经:“小产权房”的住户、“小产权房”的开发商、“小产权房”所属的村委会和乡政府、管辖着住房市场的建设部和国土房管局,还有“大产权房”(商品房)的开发商们……
现在,许多人已经在等待购买“北湖印象”第四期的“高层电梯”房——尽管那片规划中的土地仍然遍布着许多同乐村当地农民的房屋。第三期建设的触角已经伸到了同乐村的农民门前。
2007年11月4日的上午,一些村民蹲在门口,边吃饭边默然地看着小山坡下那片忙碌的工地。“那些都是我们以前种地的地方,现在都变成居民小区了。”李婆婆说,“以后我们也要搬进对面小区的房里。希望过上更好的日子,想到现在的小四合院要被拆掉,心里又有些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