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登陆 | 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你的位置:163房产首页地产资讯政策法规 > 财政部明确廉租房八大资金来源
24小时最热门
地产生活
图片快讯

成都住宅商品房每日播报 20日销售房源386套

成都住宅商品房每日播报 19日销售房源169套

成都住宅商品房每日播报 18日销售房源360套

合作媒体

财政部明确廉租房八大资金来源

2007-11-2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财政部昨日出台文件,首次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管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廉租住房资金八大来源。

  这份名为《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的文件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八大来源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等。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是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

  “这是继去年财政部、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后,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在中西部地区和市县层级迟迟不能到位问题的详细规范。”财政系统一位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据建设部信息,截至今年上半年,仍有71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对资金来源没有明确保障,而建设部要求今年年底全国所有城市都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曾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分税制以及物业税还没有实施,地方财政来源受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部分来源需要中央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

  新的文件还要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决算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和投资计划,以及实施进度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切实落实到廉租住房购建项目以及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另外,市县财政部门要配合同级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机制,对于年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进行跟踪复核。

  财政部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照规定筹集、安排使用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截至去年底,我国在廉租住房制度上的投入已经达到了71亿元人民币,解决了30万户低保人群的住房问题。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上一条:调控信号再现高温楼市 房地产新政将到  [2007-11-26]

下一条:建设部官员:大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  [2007-11-23]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系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本站广告规格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