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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主要城市房地产外部发展环境分析

2007-12-04 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1、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市GDP及居民收入快速稳步增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宏观经济条件良好。

(1)累计三季度,全国GDP增长率为11.5%,自2003年,全国GDP已连续4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预计今年仍将继续今年增长态势。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武汉等全国主要城市GDP绝对量来看,累计1-3季度,上海GDP总量超过8000亿元,其中上海高达8590亿元,发展尤其迅猛迅速,北京GDP总量达6419亿元,深圳、天津GDP总量分别为4760亿元和3601亿元,重庆、武汉分别为2757亿元和2585亿元。

从各城市GDP增长率来看,累计三季度,上述六城市增长率均高于全国11.5%的水平。其中,最低的北京为12.6%,最高的武汉为24.4%

从GDP绝对量与增长率关系来看,累计三季度,上述六城市GDP呈现总量越小,增长率越快的特点。这说明中小城市经济增长潜力超越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型城市经济增长潜力。

三季度全国及重点城市GDP及其增长率比较图

(2)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呈现与经济增长同步又略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的走势特点。累计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46元,同比增长17.6%。

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武汉等全国主要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量来看,累计三季度,深圳、上海、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较高的水平,全部突破15000元,深圳高达18692元;天津、武汉、重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低,但也均突破万元,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其中重庆略低于全国水平为10147元。

从各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来看,累计三季度,上述六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在15%左右徘徊,其中,最低的深圳为9.7%,最高的天津达到17.7%,其余五个城市的增长率均低于全国水平。

累计三季度重点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率比较图

2、宏观调控政策继续深化,主要为增加有效供应、加强土地调控、收紧银根、整治市场秩序。

(1)《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9月27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住房消费贷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加强房地产信贷征信管理、房地产贷款监测和风险防范。其中规定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1.1 倍。

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上最大的问题是投机行为严重,这是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新建商品房吸引了很多投机者,真正需要住房的人却买不起房,同时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为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投机炒房、使住房供应结构趋于合理是此次政策调整的首要目的。此次通知在重申原有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的同时,重点调整和细化了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政策。

(2)《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通告》

8月5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通告》,通告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放号、发放VIP卡等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无论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通告发布之日前以各种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务必于2007年8月15日前主动将违规向购房人收取的所有费用清退并向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报告情况。通告还要求严禁捂盘惜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20天后必须对外销售。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任何形式炒作房价,禁止对正在销售的楼盘进行夸大性的宣传和报道,禁止虚标价格炒作房价。

近段时间以来,重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放号、发放会员卡、贵宾卡,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方式违规销售商品房;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出现了诸如“开盘即售罄”“还剩最后XX套”“一扫而光”等严重失实的广告内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拖延开盘时间、发布虚假销售信息,存在捂盘惜售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以此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3)《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国家发改委会同建设部于9月20日联合颁布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原则,并明确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的构成、相关项目的审核方法和标准。《办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上述办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原则,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对应性和合理性原则,物业服务成本定价标准更加明确。

(4)重庆住宅分户验收八大项目将于明年正式试行

9月20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检验每套房屋8个方面的内容,将于2008年1月1日起试行两年。首次出台的“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将对住宅工程的质量进行分户检验。住宅工程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即主要针对居民住宅。住宅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将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对房间的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门检验。《办法》将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两年。

目前,重庆市新建住宅竣工验收,都是进行抽检,然后以整栋楼为单位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入住时,同时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于抽检并不能覆盖整栋住宅楼,于是,虽然住宅楼的“一表两书”齐全,总体质量合格,但购房人却常常发现自己的那套房子仍然存在问题,如住宅面积缩水、对角线误差、外墙漏水等。在分户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房子存在面积缩水、房间变形、天棚不平等问题,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业主拿到质量合格的房子。

(5)《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公布

8月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或24号文)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24号文指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仅靠市场无法解决,须由政府承担责任。《意见》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意见》中确实提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具体办法,如经济适用房限制面积为60㎡,购买的对象也做了限制,避免了过去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比如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过大、购买对象基本没有限制等问题。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给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向定下一个基调,那就是政府努力做好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利,市场则做好住房条件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当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之后,房价的涨落就是市场的事了。最终在政府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之后,房价才会成为调节供求关系的工具,成为真正没有“政治责任”附加义务的商品,才会根据供求关系与产品质量有涨有落,并随着资源的稀缺与经济的整体上升而长期处于上升的趋势。

(6)“十年一会”,全国住宅工作会议(或称“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正式召开

8月24日,由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或称“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正式召开。此次会议是在距1998年召开的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近10年后,又一次由国务院召集的高规格全国性住宅工作会议。在会议上,明确了调控政策的“两步走”方针,第一步,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保障体系;第二步是让住宅产业朝着温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本次全国住宅工作会议的参加部门包括建设部、央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民政部、国税总局等多个部门。由此可见,本次会议不但规格空前,将讨论的政策除涉及土地、规划之外之后,也将涵盖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从目前的政府态度看,后续调控政策将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趋势:后继政策仍将是微调、渐进式的;调控或将加力,前景仍然看好。

(7)开盘面积一次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武汉6大措施治理捂盘

武汉市开发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六大措施治理捂盘现象。预售项目必须获得许可证:《通知》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每次上市不少于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应当一次性办理预售许可证;•开盘时间价格应提前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做好商品房预售方案。•取得许可证后一次性开盘: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应在10日内开始销售,且必须一次性全部开盘,不得分批上市、逐步加价。•及时准确地公示销售进度。•捂盘者6个月内不准卖房: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若不按规定时间开盘、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将依法撤销其预售许可,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上市。武汉市开发办负责人表示,该市已组成两个查处专班,在全市范围内从严查处捂盘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其不良行为将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降级或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一直以来,房地产调控并没有从抑制需求的思路上离开过。从抑制投机需求、过度需求角度出发地提高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首付、贷款利率的政策对打击炒房的确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对开发商的销售并未造成实质性影响,也暂时不会改变商品房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武汉市开发办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六大措施治理开发商捂盘现象,其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初衷在于打击开发商人为制造市场恐慌现象,但政策执行及贯彻力度方面却存在较大的未知因素,因此在打击捂盘惜售、监管房地产市场销售方面,这种最严厉的调控政策效果如何,还有待市场的进一步检验。《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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