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除了新出台的政策以外,还有许多去年颁布的政策开始正式执行,其中有银行的房贷新利率、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新标准、新的税收等等。政策的执行意味着国家相关部门对市场所进行的调整正式产生影响。
新利率
个贷6.84%
2006年4月28日和8月19日,人民银行两次调高房贷利率,房贷还款额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5年期以上个人房贷基准利率为6.84%,下限利率为5.814%。
新信息
权属登记透明化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包括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自然状况,房屋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房屋权利状况在内的房屋信息的记载,单位和个人将可公开查询。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新费用
土地有偿使用费
《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为避免部分地方不能足额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从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库。
新税费
租房
从2007年1月1日起,成都实行对个人出租住房按综合征收率征收应纳税款的办法,综合征收率按出租金额的大小分成三档:月租金在15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超过1500元(含1500元),不足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2%。此次通告只是针对个人出租住房,而对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并没有涉及。
新管理
土地出让金
2007年1月1日起,《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建立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专户、土地出让收入全额进入地方预算、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体制、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
新方式
按套内面积计价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征求〈四川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意见的紧急通知》,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以及公共配套房屋及设施的产权归属。据悉,《办法》预计将于2007年2月份开始施行。
新标准
工业用地招挂拍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全国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新法律
反洗钱法
该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公民买房、买车、炒股等行为若单笔交易现金达20万元以上,都将被相关部门记录在案,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新规则
房地产经纪
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新规范
国土管理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由国土资源部印发,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新税额
土地使用税上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日前作出修改,并将于2007正式生效。其中,
第四条修改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本报记者 王康林 赵青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