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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天价地缘于企业的非理性预期

2007-12-1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天价地”的接连爆出,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有人担心,地价已超出常理。有人对国有土地公开供应制度和供应力度不禁提出质疑,认为是“土地供应不足导致地价飙升”;更有人感叹,“招拍挂已然成为资本大鳄们的游戏”。为此国土资源部日前表示,目前在几个热点城市出现了几宗“天价地”,丝毫不意味着,招拍挂制度在经营性土地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将会动摇。保障性住房用地绝不会出现“天价”。

  国土资源部认为,土地招拍挂不仅可以显化国有土地应有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拿地的程序公开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公开了,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为更加规范市场有序发展提供了一定条件。

  同时,经营性土地公开出让的巨额收益,也为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开辟了资金渠道。少数城市几宗“天价地”,是由部分开发企业对房价过高城市房地产市场非理性预期引致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住房的价格,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不是由包括地价在内的成本决定的。地价作为房价的重要构成部分,对房价有影响,但不是主导性、决定性的。

  对于几年来“地价决定房价,还是房价决定地价”的争议,国土资源部更希望以数据来说话。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对13个重点城市25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调查表明,房价中地价约占20%~40%。但开发利润普遍在10%以上,中高档商品房则达到30%~40%以上。2007年上半年,北京等8个重点城市的房价均比2006年有较大幅度增长,而地价占房价的比重却有下降。北京市2003年至2006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115宗土地的地上在售商品房项目,售价越高,地价占房价比重越低。

  显然,在房地产市场需求较旺的条件下,如果只是通过行政手段压低地价一般只会导致开发商利润增加,难以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目前在几个热点城市出现了几宗“天价地”,丝毫不意味着,招拍挂制度在经营性土地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将会动摇。

  国土资源部提出,“天价地”并非普遍现象,但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是,“天价地”与资本市场流动性过剩引发的过旺需求有密切关系。有些公司拿地,并不是直接为盖房子出售,而是将其作为资本市场上的融资工具和手段。资本在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之间游走,存在巨大的风险。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警惕和防范,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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