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登陆 | 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你的位置:163房产首页地产资讯政策法规 > 房管局规范行业信用 物管乱收费当心上"黑名单"
24小时最热门
地产生活
图片快讯
合作媒体

房管局规范行业信用 物管乱收费当心上"黑名单"

2007-09-25 来源:成都商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拿到新居钥匙,正要装修的张女士立刻被物管告知:装修前须缴纳1500~3500不等的装修保证金、0.03元/平方米/天的装修管理费、2元/平方米的建筑垃圾清运费、8元/天的公共区域维护费……同时每户还必须交200元的“水电周转金”,这200元只有到换物管或是卖房时才退还。张小姐被弄糊涂了,怎么冒出来这么多费用?

  物管乱收费一直是物业管理投诉的热点,占到近四成,而装修期间乱收费更是重头,有些物管甚至把新房装修期视作敛财黄金期。然而,这样的“好日子”不会太久了。近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物管公司乱收费、多收费等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入信用管理系统,不诚信行为的记录多了,累计到一定数量就会被列入“黑名单”,物管公司的“饭碗”恐怕就难保了。

  据悉,《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各项行为是否规范和诚信有明确的界定,违反规定、约定,乱收费、多收费是物业管理中极不诚信的行为之一。其他不诚信行为还涉及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干涉、阻挠、操纵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召开;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向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催缴有关费用等。市房管局物管处处长蔡任重表示,物业管理关乎千家万户的家居生活,诚信物管会让城市居住的软性服务和品质提升一个档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会对不诚信企业、从业人员的不诚信行为进行记载,并可提供查询,对物业管理的公开化、规范化将发挥切实有效的监督作用。实习记者 杨波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上一条:建设部:“90平米、70%”执行不得有丝毫折扣  [2007-09-25]

下一条:土地增值税清算存在两大缺口 值得有关部门注意  [2007-09-25]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系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本站广告规格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