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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6月起 低保家庭租房补贴增加6元/平方米

2007-09-26 来源:成都晚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市场租金水平上涨幅度较大,现有租金补贴标准偏低,难以满足保障对象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的需要。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对公共住房制度中的租金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最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由6元/平方米调整为12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每平方米也增加了4元,三种档次租金补贴从3元、4元、5元分别涨至7元、8元和9元。

  低保家庭补贴最低为240元

  6月1日以后,无论是新申请还是以前申请租金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指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即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年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低收入线以下的家庭,目前家庭年低收入线为22000元),租金补贴都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到指定银行卡中。租金补贴实施保底制度,最低收入家庭最低为240元,低收入家庭最低为160元。其中,租金补贴的具体调整分为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最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由6元/平方米调整为12元/平方米。

  低收入家庭补贴增加4元/㎡

  同时,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调整如下:人均承租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上、19平方米(含19平方米)以下的,租金补贴标准由5元/平方米调整为9元/平方米;人均承租面积在19平方米以上、22平方米(含22平方米)以下的,由4元/平方米调整为8元/平方米;人均承租面积在22平方米以上、24平方米(含24平方米)以下的,由3元/平方米调整为7元/平方米。

  具备三条件方可申请

  申请租金补贴的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1、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2、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3年以上;3、家庭年收入在22000元以下。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其承租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上、24平方米(含24平方米)以下。因此,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住市场房屋人均面积如果超过24平方米,则超过的面积将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据了解,如申请家庭目前有住房的,租金补贴的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

  各区房管部门联系电话

  锦江区房管局:86763946;青羊区房管局:86517689;金牛区房管局:87571182;武侯区房委办:87022558;成华区房管局:84399067;高新区房委办:853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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