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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二手房网上这样交易 受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2007-12-28 来源:成都日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2008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开通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二手房交易,必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随着这一举措的实施,今后二手房将更加规范,买卖双方及中介方的权益,也将随着这一措施的启动而得到有力保障。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为方便市民查询二手房的权属状况,市民应该携带产权证、身份证等到具备资格的中介公司办理二手房出售委托业务,经核验符合出售条件,就可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与中介签订出售委托合同。出售房源可以挂在不同的中介公司,市民可以和多个有网上交易资格的中介公司签订出售委托合同,这些公司将罗列在房源的基本信息中,购买者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中介公司进行洽谈。如果在与中介签订出售委托合同后,想解除该合同,则需出售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一致,由中介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更新委托合同的信息。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中介机构提供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交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由中介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递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然后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针对签订合同后,如果买卖双方跳过中介自己交易该怎么办这类问题,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合同签订后,如果有同样买卖主体的合同在网上出现,将不能交易。卖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而又出售给第三方,那么和第三方的合同上将自动提示卖方已经有类似的合同已经签订,提醒注意可能存在交易风险。双方当事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应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材料,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经纪管理科变更或注销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记录。

  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行交易专设窗口设在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总咨询台。具体交易程序是: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持相关要件到政务中心,在总咨询台录入合同,并打印,然后持合同到税务窗口审核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及个人所得税,领取纳税缴款单或免税凭证,再到维修资金窗口审核房屋专向维修资金,领取房屋专向维修资金缴款凭证后,到二手房买卖过户领号处领取号单,待叫号后,到相应窗口办理过户登记审查手续。办理完受理手续后,领取受理告知单,于告知单预约时间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领取新产权证。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买卖过户科窗口对外承诺受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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