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张小姐:我们正办二手房交易,到国土局过户前,中介说把我的房产证弄丢了。现在我去补办了房产证,但半年才能出来,我又急需这笔房款。请问,中介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呢?
黄金楼市: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芳认为,签订三方合同时,通常没有对房产证丢失进行责任约定,但卖方将房产证放在中介,由中介或者中介的委托人交易,中介有保管义务,法律上叫做“附随义务”。因此,中介将房产证弄丢了,是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三方对于赔偿有约定,则根据约定赔偿。如果没有,则需要双方对自己因房产证被弄丢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包括因此造成买方被延迟交房,以及卖方被推迟收到钱之类进行估算,要求中介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