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界人士评论,项目的遗留问题过多,业主的愿景很难实现
2004年8月,自发清盘的业主发现,芝华室居然一房两卖,甚至有一房三卖的情况。
2005年1月,芝华室业主上访成都市房管局、武侯区信访办、市消协、各相关银行等部门和机构后,遗留问题的处理仿佛有了一点眉目。当年2月,武侯区信访办牵头组织业主代表与开发商举行协调会,但最终因为“开发商毫无诚意”及“各方不愿在会议纪要上签字”,而不了了之。
2005年6月,150多位业主集体起诉开发商支付8个月的违约金(每人15000元左右)。之后武侯区法院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送达的十一次传票都是由重庆康发总公司派人领取。当武侯区法院亲自到重庆送传票,该公司干脆消失得无影无踪。经过一波三折,此案终于在当年的11月21日开庭审理。
2006年3月,芝华室业主以“房若有情房亦老,维权正道是沧桑”为序,举行了“芝华室殇-3·15”公益展。
2007年12月,芝华室业主自己集资解决烂尾?
2008年……
30出头的刘好已经习惯于唉声叹气,显然,这毛病是从当上芝华室的空头业主后开始的。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芝华室”事件过去了5年,却迟迟没有迎来任何对业主有利的好消息。以他为代表的部分业主商量着,要不业主自己凑钱把芝华室修建完,2008年就搬进新家去住?这个看似鼓舞人心的想法,在300多户芝华室业主中,有人鼓掌叫好,有人一笑了之,更多人在短暂的兴奋之后,不得不哀叹一声“不现实”。
芝华室的明天是灿烂还是灰色?时光虽然以至08奥运年,但似乎仍没有人拥有答案。
曙光 政府要清理解决烂尾楼
“看,站在阳台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在芝华室买的房子。”刘好指着不远处的芝华室,仿佛触手可及,但它又是那么遥远。近5年来,刘好经历了从“每天欣赏着芝华室慢慢长高”到“目送他渐渐烂尾”的心路历程,失望、愤慨、无奈交织在一起,搞得这位把所有积蓄都投进去的男子汉笑容越来越少。
依稀的曙光出现在2007年11月的一天中午。刘好在报纸上看到,2008年成都市将彻底告别烂尾楼。按照这个逻辑,芝华室不就会借着行政的强制力量复活了?他赶紧跟单位领导告了假,拉上另几位维权小组业主一起赶到成都市建委停工办,询问起芝华室复工一事。
停工办一位负责人表示,芝华室目前还不属于市政府圈定的烂尾楼范畴内,建议业主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现实问题。与刘好同去的业主周小姐对此般答复非常憋屈。
集资 业主自掏腰包力求复工
不过,成都市建委的说法好歹给了“刘好们”一个启示。领头人刘好认为,由于芝华室项目是在主体完工的情况下烂尾,续建的费用不大,业主出一部分,然后政府再想办法解决一部分,把尾期工程做完了,众多业主的住房问题就能解决——过去的5年里,刘好可是拿着购房合同没房住,一直在外租房过日子的!
周小姐也支持刘好的集资论,因为芝华室如能竣工交房,业主们就有乐观的收益:当年,芝华室的价格才3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现在该地段的房价已经翻了一倍多。如果大家集资复工,到手的自家资产价值应远远高于当年的房款加复工费用。刘好的另一位邻居毛先生也感言,“前段日子,集资建房的新闻给了我启迪,对啊,我们为什么不能主动把房子盖好呢?业主是自己的救世主!”
于是,维权小组把这个“good idea”通报了其他业主。近百名业主经激烈的讨论,最后还是以大多数人不赞同自发集资而宣告复工计划搁浅。有少数业主甚至交底说,为了买芝华室的房子,自家的财力几乎用到了极限;项目烂尾后,还一直在还银行按揭款,现在再交钱复工,于情于理于现实都不可行。加之芝华室涉及“一房多卖”,项目就算完了工,如何处置房产也是一大难题。
症结 未获政府的“烂尾”认定
2007年以来,成都先后有多个烂尾楼拍卖复工,并有相当一部分通过自行复工、转让、托管、拍卖、拆除等一系列办法,得到了妥善处置。成都市建委停工办的工作人员也曾表示,每座烂尾楼存在的症结各不相同,可采取“一楼一策”的办法进行处理。那么,为何芝华室的烂尾问题就迟迟悬而未决呢?
地产界资深人士文化勇(文化勇博客,文化勇新闻,文化勇说吧)认为,芝华室业主提出的“集资复工”有些类似此前热炒的“个人合作建房”,很难付诸实践。“芝华室烂尾5年,开发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些年来,政府一直没有给予芝华室‘烂尾’的身份认定,所以这个项目比其他烂尾楼项目处理起来更复杂。”
文化勇指出了收拾芝华室残局的四大难点:一,无论是政府还是法院,都没有明确认定芝华室是烂尾楼;二,权利主体不明确,法院没有判决对芝华室进行资产处置,所以业主“集资复工”的做法不合法;三,找公司代理续建项目,存在出资分配问题,再加上芝华室是已售的烂尾楼,对承接人没有多大利益,而且还涉及前开发商拖欠原建筑商的款项,所以很可能不会有公司愿意接单;四,部分按揭贷款的芝华室业主没有按时付给银行月供,要先对银行进行违约赔付。
残局 政府得引导业主一起收拾
业界的普遍共识是,要彻底解决芝华室的问题,须由开发商、政府、银行共同出面协作。但究竟如何协作,似乎无人胸有成竹。
“业主凭什么要拿钱出来对‘烂尾楼’进行复工?”在尺度机构副总郭青看来,芝华室业主已经是受害者,不应对现状负有责任,而应是获取赔偿的主体。
不过,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地产公司策划主管称,采取业主集资复工的方式让芝华室复活,并非不可能,说不准还能摸索出一个解决烂尾楼的新途径。他建议业主与相关管理部门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各个环节的困难和障碍,最终拿出一个可行方案。
这个观点在法律界也不乏共识。“指望开发商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本身就是问题的制造者。业主需要在政府的帮助下,拿出主观能动性。”中豪律师事务所的孔建会律师认为,芝华室残局的解决之道,除了业主可寻求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来维护权益外,政府也应该积极地参与解决问题。其一,政府部门可出面找建筑商完成接下来的工程;其二,业主进行集资后,对后期工程的预算要找建筑专家参与,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其三,对于开发商前期欠建筑商的工程款,建筑商可通过诉讼解决;其四,在工程完成后,对于房屋的主体验收、产权办理等问题,政府应特事特办的原则来解决。对于涉及一房多卖的业主,孔建会提醒涉及一房多卖的业主,从法律上只优先保护第一业主,随后签定购房合同的业主不受保护。
“不管芝华室的问题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还是开发商涉嫌欺诈,都已不再重要。”孔建会认为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应本着整顿房地产市场、维护公众利益的原则,积极引导业主处理项目的“后事”。只有这样,芝华室才有复活之希望。
警示 防烂尾要盯紧预售模式
芝华室事件拖至今日,还没有浮现出一个对业主有利的明朗前景。那么,透过这起典型的楼市恶性事件,业界应得到怎样的警示,吸取怎样的教训呢?
在接受采访时,多位房地产专家都提到“商品房预售模式必须受到政府的严密监管”。一名专家指出,目前要取消房产预售制度,难度非常大;而监管预售的最大难点则在于,不易约束开发商对预售款专款专用。他对预防楼盘烂尾提出了几大建议:
一,对预售楼盘进行售款监控,即要求开发商在指定银行设立该楼盘专用账号,售楼所得全部入户,每项支出均需接受房管局和银行监控,以保证资金全部投入楼盘开发,防止资金被挪用发生烂尾。
二,消费者在买房时,要注意识别预售证中的专用资金监控账号,交纳购房款时注意“对号入座”,如有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对于有不良开发行为的开发商,政府主管部门要将其纳入严管范围,以监督其开发。如有情节严重者,应限制其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