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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别墅未拿到房产证 沈丹萍夫妇状告售房公司

2008-01-28 来源:中国法院网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因自己购买的别墅迟迟没有拿到房产证,著名演员沈丹萍夫妇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圆明园花园别墅公司立即办理北京圆明园花园公寓楼M型公寓两房屋所有权证,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1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1994年6月28日,原、被告签订了两份《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北京圆明园花园公寓楼M型公寓某号房,价款合计为美币131248元,一份约定购买M型公寓楼某号房,价款合计为美币115003元。两份合同规定,被告须于1995年2月28日区前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但原告购房后,被告延迟交房两年多,给原告造成极大不便,房屋交付后,被告至今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被告所售房屋还存在诸多质量问题,故诉至法院,提起上述诉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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