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悉,武汉市近日开始实施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以往,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为每平方米5500元以下,现在,上调到每平方米5700元以下。
按规定,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别墅类(含联体)商品住房除外,售价在5700元/平方米以下且单套销售总价在80万元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反之,则为高档商品房。
目前,国家为鼓励消费普通住房,规定在办证、交易时,高档商品房契税为总价的4%,普通住房仅为2%。以一套总价75万元的房子计算,可少交税费1.5万元。
对已装修的商品住房,以扣除其装修成本后的余额作为价格界定依据,但计算相关税费时不得扣除其装修成本。已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2004年3月1日,武汉市曾出台规定,房价超过5500元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商品房被划为高档商品房,其它为普通住房。近4年来,该标准一直未作调整。
近两年,随着房价大幅上涨,中心城区动辄在七八千元以上,不少人呼吁提高高档商品房标准,以减轻购房人的负担。
据了解,今后,武汉市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将根据国民经济及住房市场发展情况每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