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登陆 | 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你的位置:163房产首页地产资讯楼市新闻 > 成都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首次购买可享契税优惠
24小时最热门
地产生活
图片快讯

成都住宅商品房每日播报 19日销售房源169套

成都住宅商品房每日播报 18日销售房源360套

成都住宅商品房每日播报 17日销售房源319套

合作媒体

成都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首次购买可享契税优惠

2008-05-05 来源:华西都市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为了减轻普通购房者的负担,成都市自4月20日起对成都市普通住房标准进行了调整,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民众可以享受1.5%的契税优惠。此举旨在通过相关税收调控等措施来引导市场理性消费。

 

 


 
 
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调整普通住房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宏观调控使购买大房、购买好房的购房者,即非普通住房的购房者成本高些;而让普通购房者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减轻其负担。

调整之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应该满足三大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总的建筑面积/总的占地面积)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根据此次普通住房标准的调整,只要购房者在二环内购房价格低于8092元/平方米,在二环至三环之间购房价格低于7112元/平方米,在三环外购房价格低于6622元/平方米,就可以享受5年后转让免征营业税的优惠,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还可以享受1.5%的契税优惠。

新标准执行的时间点,新建商品房是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是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上一条:成都农民工在城区首次购房可获1%购房款补助  [2008-05-05]

下一条:成都市政府低调搬迁 开发商“城南”作局  [2008-05-03]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系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本站广告规格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