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专题研讨地震法律问题,建议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万科"捐款门"并未随着再度拿出亿元捐建计划而得以平息,在昨日深圳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就地震中所涉法律问题的探讨中,有律师再度指,从法律上万科没有损款责任,但从道德层面不应避免社会义务,同时指万科的"亿元计划"过于宽泛,不排除对万科是在进行"公共秀"的怀疑。本次研讨会从损赠、保险、税法、房产、孤儿收养、刑事等法律方面进行探讨,这也是地震以来所知首次对地震所涉法律的全方位一次探讨。
捐赠:律师指万科亿元承诺空泛
对于万科的"捐款门",黄祖发律师认为,捐赠是自愿和无偿行为,从法律的规定和分析,万科公司要不要捐款、捐物,需要捐多少钱物,属于一种自觉自愿行为,万科公司没有任何义务去履行,无论捐了多少钱都应该受到尊重。但万科为何会招来骂声?黄祖发认为,扶贫救灾、扶助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行为本应是一个企业、一个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也是对社会的回报,直接反映一个道德层面问题,这也是万科"捐款门"引发社会广泛之所在。
虽然万科此后做出在三至五年一亿额度内救助灾区的承诺,但尹成刚律师仍认为,万科的这一承诺较为空泛,也没有明确的计划安排,他对万科的这一行为究竟是为应对公共危机宣传需要的一种敷衍,还是确实想为灾区做点实事仍持怀疑态度。
基于这种怀疑,黄祖发律师还想到一个捐赠行为违约的问题,他认为,当捐赠者一旦承诺应捐,而又不能兑现捐赠钱物时,受赠者可以依法行使诉权,追索所应捐的财产,除非万科在今后的三至五年中经济状况恶化,或会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而无力履行承诺,否则不兑现承诺就是违约。
在捐赠之后,损赠钱物去向也倍受关注,成都出现的救灾专用帐篷现身市区也引起广泛愤慨。冯东律师认为,捐赠财产专款专用,将捐款截留或抽取一定比例挪用的行为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严重者判至死刑。他呼吁强化捐赠人的权利,及时向捐赠人披露捐款使用的具体情况,从而依靠捐赠人进行监督,对具体的使用情况,应及时披露使用对象详细情况,并允许媒体进行监督,切实保证善款的透明使用,确保民众的捐赠造福于灾区人民,有效呵护因本次地震灾害引发的我国国民强烈的捐款慈善热情。
对在捐赠中涉及的税务问题,周海荣律师认为,从政府应当鼓励更多捐赠的角度,不应对捐赠者另行征增值税,否则捐赠行为并没有从税收中获得优待,另外接受捐赠人在接受捐赠时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困难中的受赠人无疑增加负责,应该切实考虑到地震这样一个特殊的情形,建议调整相关税收政策。
保险实际赔付少,建议国家应建立巨灾基金
在这次地震中,在大量的房屋倒塌和人身伤亡,他们能否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有律师在分析认为,本次地震可能涉及的保险险种一是财产险类,包括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但地震保险是普通财产险类的除外责任,有一个专门的附加险地震险,因而除了专门投地震险外,都很难得到赔偿。在人身伤害方面,地震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只有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遇难者及受伤者,才可以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及其医疗费用。
律师认为,但在这次保险赔付中,保险公司真正需要赔付的金额肯定非常少,其主要原因是保险在本次地震灾害损及的财产和人身中的覆盖度非常低,投保率非常低,投保财产保险本身就少,投保了财产保险又能够去投保附加地震保险的更是少之又少。人身保险的投保率也不会高,即使投保了,保险金额也肯定很低。因而并不能达到保险的保障效果,因而建议对于类似地震、雪灾等巨灾,必须建立由国家主导,通过保险业的参与的国家巨灾保险基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