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登陆 | 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你的位置:163房产首页地产资讯住房信息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将于7月实施
24小时最热门
地产生活
图片快讯
合作媒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将于7月实施

2008-05-29 来源:163房产网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将于7月实施

 记者19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房屋登记办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房屋登记办法》。

    办法严格遵循《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调整和完善了登记规则。相比《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了新的内容:

    一是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如登记依申请而启动,明确登记时限,对登记申请人的告知等方面的规定,均体现了该原则。

    二是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明确了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和形式。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审查的几个方面,登记机构对审查符合法定要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合理界定了登记机关权限,有利于提高登记效率。

    四是细化了《物权法》规定的登记类型。办法对《物权法》确定的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登记类型做了具体化规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上一条:廉租房经适房税收新政出台 个人买经适房税减半  [2008-05-29]

下一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框定“灾后安居路线图”  [2008-05-26]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系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本站广告规格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