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东明家园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被周家渡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无偿使用,原本规划许可中的老年活动室、健身房、老年阅览室及娱乐室等都没有了,公建配套设施变成了“上海浦周投资管理中心”及“周家渡经济发展促进分中心”。
由于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个人没资格代表全体业主起诉街道,业主们只得不断信访。令人诧异的是,业主几番周折后,得到的却是街道一串串“×”字符的回复,业主们深感无奈。
业主收到“最牛”行政回复
近日,家住东明家园的市民马根祥在某网站“我要报料”论坛里投诉,叙述东明家园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被街道侵占后的维权之苦。他打开在“中国·上海”政府网站上的信箱,记者看到信箱内有去年至今的来往信件。记者点击了今年5月4日收到的标题为“周家渡街道网上信访中心处理答复”,看到了被马先生称为“史上最牛”的行政回复:马根祥:2008年1月11日,我们收到上海市“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转交的关于您写给的信访事项,编号为:网2008001179。经研究,现将该信访事项的处理答复如下:根据 《×××××》规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如果您不同意上述处理意见,可以在收到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后的30天内向我单位的上级行政机关 “新区信访办或周家渡街道”接待场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马先生说,去年9月28日起,他多次向街办主任以挂号信、特快专递及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小区公建配套设施被挪作他用的事实,要求街道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纠正。信被转到周家渡街办后,对方两次作出回复,声称东明小区的房产开发商与街道签订了“东明家园公建配套设施移交协议”,根据协议公建配套将无偿移交给周家渡街办;对5号楼使用功能的改变,回复中解释为:“街道为了履行街道作为社区经济的管理职能,街道将此配套用房作为整个社区经济的服务窗口……”马先生随后又向浦东新区政府及市长邮箱写信反映情况,之后,马先生就接到了被其称为“史上最牛”的行政回复。
街办主任:这是为社区服务
6月6日上午,记者前往周家渡街办采访。记者问街道与开发商就5号楼签订的无偿使用协议的依据是什么,具体处理此事的杜斌主任递上《工程项目表》复印件,指着5号楼一栏写着的“社区服务中心”解释说,该表格是规划部门盖章许可的,他们把5号楼给“上海浦周投资管理中心”及“周家渡经济发展促进分中心”使用,也是在为社区服务。
杜斌强调,他们没改变规划用途,两“中心”并不是企业,是“街道的组成部分,是领导派到地方来指导经济工作的”。
投诉“最牛”行政回复无果
马先生在接到“×”字符的行政回复后,前往浦东新区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行投诉,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马先生:“他们就此事与周家渡街道进行过多次沟通,街道表示这件事要到信访办来查,还要到很多地方查。”
当记者问及杜斌此事时,他很不耐烦地回答“不清楚这件事”,随后扔下一句“记者有啥了不起”,拂袖而去。
专家:这是公权对私权的侵犯
上海市物管协会法律顾问陈世福律师认为,依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东明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都是广大小业主的私有财产。陈世福说:“开发商与街道签订移交5号楼无偿使用协议的行为,已构成对广大小业主物权的侵权。”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副教授邹荣则表示:“街办或工作人员如不是糊弄老百姓的话,就应好好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据《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