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盛)昨日记者获悉,为了指导“5.12”地震受灾村镇的灾后重建规划,成都市规划局针对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市(县)的受灾村镇下发了《成都市村镇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导则(暂行)》。据悉,规划的目标为配套功能完善、安全、经济、适用的最佳人居环境。本次灾后重建规划要尊重民意,建制镇人均建设用地将不超过90㎡,乡、农村聚居点(含农村新型社区)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60㎡,特色旅游村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80㎡,且所有编制灾后重建规划的村镇都应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规划期限】
3年重建期5年提高期
据了解,“镇的灾后重建规划是指重点镇、非重点镇(乡)的灾后重建规划,村的灾后重建规划是指农村聚居点(含农村新型社区)、特色旅游村的灾后重建规划”。成都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点镇重建规划将执行城市标准,非重点镇执行《镇规划标准》等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规定。灾后重建规划的规划期限为3年重建期、5年提高期,规划期满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编。
【规划规模】
农村新型社区:平均300户以上
农村中型聚居点:100至300户左右
农村小型聚居点:平均50至100户
此外,在暂不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地区的散居农户,允许农户在符合规划和地质灾害评估许可条件下原址重建,人口规模在50户以下。
【规划原则】
选址和规划应尊重民意
《导则》指出,政府引导,统一制定灾区城乡重建的规划和政策,推动灾区持续发展。要挖掘受灾地区的市场资源,将优势资源与灾后重建规划有机结合,灾后重建规划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导则》特别指出,重建的选址和规划方案应充分听取受灾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和发挥受灾群众在灾后重建中的主观能动性。
【规划内容】
村镇应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导则》要求,所有编制灾后重建规划的村镇都应进行地质灾害评估。规划要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提出聚居点的调整方案;要规划设置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规划各种防灾减灾设施;提出各项防灾措施、设防标准。其中,镇区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中要有以下内容:镇区规划建设用地构成影响的范围内,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洪水淹没线,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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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聚居点不单独编制规划
本报讯(记者王盛)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规划局审定通过了《成都市村镇灾后重建规划制定管理办法(暂行)》。
据了解,成都重点镇、非重点镇(乡)灾后重建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镇(乡)人民政府参与编制。农村聚居点灾后重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选址并组织编制,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特色旅游村灾后重建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镇(乡)人民政府统一选址,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此外,规模在50-100户的小型聚居点、规模在50户以下的散居点由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镇(乡)政府统一选址,由建设单位根据要求制作建筑总平面图报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单独编制灾后重建规划。
今年我省将建4家以上
“国家级绿色社区”
本报讯(记者胡锦枫实习生胡莉)昨日上午,由省环保局主办、省环保宣教中心和蓝光·嘉宝物业共同承办的诺丁山社区创“国家级绿色社区”活动仪式在诺丁山社区启动。作为汶川大地震后我省首个开展的“国家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创建4个以上的“国家级绿色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