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从去年一直就在楼市中转悠,手上现金不多,但又实在不想租房想买套房住。在看了几套房后看到一套比较合意的二手房,双方经过多次沟通终于签订买卖合同并成功交易。王小姐更是等着安心收楼,享受住新家的感觉了。但收楼时王小姐的喜悦一下子就被眼前的场景冲没了,卧室的门被卸了,壁柜门也不见了,甚至连水龙头、防盗网等都被拆除了,好好的一套房子感觉残破不堪,王小姐也郁闷至极。回去再去看当时签订的合同,上面仅写明了现状吉屋交楼,也不知道能不能再要回这些东西和损失。
满堂红置业专家介绍,按照交易惯例,入墙物品已经包括在所购买房屋的房价之中,均要随房转移。《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被拆走的卧室以及壁柜的门、水龙头等都可以看作是房屋的一部分,或者是王小姐购买的二手房的从物,而且买卖双方对此没有其他约定,应当随之无偿转移。因此王小姐可以向原业主提出索赔。满堂红置业专家介绍,买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也可以将此添加至合同条款中:物业成交价已经包含了包括门、壁柜、防盗网等在内的固定入墙的物品,尽量细化合同内容,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无据可依;此外,买家在购买带家私家电的二手房时也要特别注意,要详细列出所购买的房屋所配备的设备及其品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