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05]42号文件)文件规定,经新都区、温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08年8月 7日上午9时30分,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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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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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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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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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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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及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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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拍卖起叫价(含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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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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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设 计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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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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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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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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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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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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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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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69(252/211):
2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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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兴乐北路东侧(新都镇坂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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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87.63
合59.83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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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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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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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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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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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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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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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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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20%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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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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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70(252/211):
20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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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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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47.40
合96.971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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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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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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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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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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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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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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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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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20%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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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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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71(252/211):
20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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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木兰镇
长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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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72.69
合56.209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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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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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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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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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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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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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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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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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20%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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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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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01(252/211): 2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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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公平街办长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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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40.20
合50.010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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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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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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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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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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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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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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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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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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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XP69(252/211):2008-001号、XP70(252/211):2008-002号、XP71(252/211):2008-003号宗地,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的宗地其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新开工住房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
四、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五、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08年8 月 5 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应价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08年7月18 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每宗土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54959 87057539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7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