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青国土公告(2008)0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05]42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都市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8月14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27号(区国土资源局六楼)拍卖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使用权竞买的,只须按其中竞买保证金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
四、参加拍卖出让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08年8月12日下午4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应价牌。
五、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到成都市青白江区地产交易所领取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27号
咨询电话:028—83696050、83681878
详 情 见: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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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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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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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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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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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拍卖起始价
(含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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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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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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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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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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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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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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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使用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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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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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以北(红阳村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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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38.00
(46.85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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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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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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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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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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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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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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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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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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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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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城厢镇马鞍村五、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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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6.54
(30.44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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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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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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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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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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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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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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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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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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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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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城厢镇马鞍村五、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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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5.35(19.37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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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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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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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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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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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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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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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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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住宅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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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
2008年7月24日